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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法律新规:法院执行阶段找不到被执行人怎么办?

发布时间:2022-01-06 浏览量:705 [返回列表]

判决生效后,对方不依照判决内容主动履行的,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,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账户,财产情况进行查询,有存款的可以划扣。当事人自己也可以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。比如房产,车辆情况等以便法院执行。
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39条: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。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,中断的规定。

前款规定的期间,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。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,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;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;从法律文书生下之日起计算。

如果不申请,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去给你执行的。

那么在申请执行中找不到被执行人怎么办?

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,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,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,或者找不到,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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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,法院可以依法查封、扣押、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,如果无财产可执行的,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、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,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。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,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,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。

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256条之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:

一、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。

二、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。

三、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,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。

四、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,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。

五、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。中止的情形消失后,恢复执行。